皮革废气处理方案
合成革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有机溶剂的挥发、其来源包括树脂及溶剂在配料、运输、存放时的挥发;涂覆或含浸等加工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;在烘箱加热时有机物的挥发;后处理过程中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◆ 行业废气分析 ◆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>>皮革废气来源
合成革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有机溶剂的挥发:
(1) 树脂及溶剂在配料、运输、存放时的挥发;
(2) 涂覆或含浸等加工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;
(3) 在烘箱加热时有机物的挥发;
(4) 后处理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。
>>皮革废气成分
废气污染物同具体工艺、配方组成有关。对于一定工艺,配方往往可以更改,所以其产生的具体污染物也并不固定。生产过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:
①聚氨酯干法工艺:有机溶剂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等)
②聚氨酯湿法工艺:有机溶剂(DMF)
③聚氯乙烯等相关工艺:增塑剂烟雾(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等)、氯乙烯、氯化氢、有机溶剂、铅
④后处理工艺:有机溶剂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、乙酸丁脂等)、颗粒物
⑤超纤工艺:有机溶剂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等)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◆ 处理效果标准 ◆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>>设计原则
(1)协助企业采用科学合理的收集方式,在达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,尽量减少气量。
(2)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、新设备,结合企业的现状和管理水平采用先进、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艺,力求运行稳定、费用低、管理方便、维护容易,从而达到彻底消除废气污染、保护环境的目的。(2015-01-01)
(3)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,避免二次污染。
(4)严格执行现行的防火、安全、卫生、环境保护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、法规与标准。
(5)选择新型、高效、低噪设备、注意节能降耗。
(6)总平面布置力求紧凑、合理通畅、简洁实用。尽量减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难度。
(7)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、标准,重视消防、安全工作。(GB16297-1996)
(8)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、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对工业污染进行治理,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>>工程范围及标准
1、工程范围
(1)设计方负责废气处理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调试以及相关管路的设计。
(2)设计方负责对业主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。
(3)业主单位负责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,包括电源、水蒸气、压缩空气、循环冷却水等。
2、技术要求
(1)本工程不考虑征地,利用原厂用地,不能严重影响生产;
(2)采用成熟的废气处理工艺,要求技术安全可靠、经济合理;
(3)副产品的处理,不应产生二次污染;
(4)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是新的;
(5)观察、监视、维修简单;
(6)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;
(7)节省能源、水和原材料;
>>排放标准
皮革废气排放参照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规定,废气排放标准如下表:
序号
|
污染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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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工艺
|
排放浓度(mg/m³)
|
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
|
1
|
颗粒物
|
磨皮、抛光等皮革表面处理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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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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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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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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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合、烘干、涂饰工艺
|
2
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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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苯、二甲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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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|
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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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氯乙烷
|
4
|
|
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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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甲烷总烃
|
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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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◆ 方案定制依据 ◆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(1)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
(5)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
(6)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计划》
(7)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排放标准》DB13/2322-2016
(14)
重庆科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治理类似项目废气工程取得的经验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◆ 废气系统设计 ◆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>>吸附脱附
+UV光催化氧化分解
拟处理的皮革废气考虑运营成本及安全性,本方案工艺路线拟定采用“喷淋塔+UV光催化氧化分解+活性炭吸附脱附+风机” 为核心工艺来处理该废气,工艺设备图如下:
>>流程简介
(1)从生产车间排出的气体,通过风机压入密闭喷淋吸附塔内,经塔内密封的高压水雾处理,对废气中的水溶性气体和大颗粒成分进行净化,漆雾颗粒净化率可达70%。VOCs处理效率约为30-40%
(2)进入到气液分离装置,将气体和液体进一步过滤分离,使气体中的颗粒物和水溶性废气浓度降低95%以上。
(3)从气液分离装置导入的气体进入UV光催化氧化分解装置,对废气有机成分进行部分氧化分解,同时,产生的活性自由基及负氧离子,对活性炭所吸附的有机废气有一定分解再生功能。
(4)经UV光解之后的气体被压入密闭活性炭吸附装置,废气处理蜂窝状活性炭,细微多孔结构、比表面积达 600~1600 ㎡/g,有很强的物理亲和吸附和化学键力吸附能力,可将有害气体里的苯、酯、酚、甲醛、酮类及微小颗粒进行吸附与空气分离,达到净化处理的作用。本方案既适合于连续工作,也适合于间断工作。